| 國產局推國有土地租金四免六減半 加強招商 | |
更新日期:2006/10/23 21:15
(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三日電)
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主任秘書莊翠雲今天表示,國產局將推出國有土地租金「四免六減半」的優惠,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招商,只要經過核可,廠商可享租金前4年免收、後6年減半優惠,也就是從第11年起,再恢復全額繳付租金。適用期間至2009年12月底。
莊翠雲指出,2003年時,國有土地曾推出「三免五減半」租金優惠措施,適用期間是到去年底(2005年)止。參與廠商包括鴻海、正崴、大霸、鴻松精密、嘉聯科技、龍瞻科技等公司,前8年這些廠商大約共省下新台幣3.1 億元租金。
她說,「四免六減半」計畫由地方政府根據發展條件及需要,訂定產業適用範圍及條件,研擬產業用地開發計畫,經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召開跨部會協調推動會議審查同意後,產業計畫範圍內國有土地,就認定屬於國有財產法所規定基於國家建設需要可釋出標的。
莊翠雲指出,這些可釋出土地由國產局配合依法辦理出租,出租對象為地方政府依專案產業計畫所招商甄選合格的廠商。
她說,訂定租約後,租金按前4年免收,後6年減半計收,自第11年起全額計收。租期為20年,租期屆滿得續租,每次續租的租期為10年。
不過,之前已經適用過「三免五減半」的原土地,不能再繼續適用「四免六減半」。 |
|